留意!2023年1月1日起吉大港货品运输需履行新规
日前,吉大港港务局(CPA)宣布最新布告,规则在吉大港装卸的拼箱货品(LCL)、整箱货品(FCL),均须按恰当规范做托盘化或进行包装,并应附上唛头(货品包装标签)。
CPA称,此举是为了可以更好的确保港口的安全顺畅运转,对不恪守规则的一方,将采纳法律行动,新规将从2023年1月起收效。
收效日期为2023年1月1日(入境货品以卸货日期为准); 收效规模为 一切经过孟加拉国吉大港进出口的拼箱/整箱货品。
-货品的一切包装/纸箱,都应贴上恰当的装运标志,装运标志描绘箱子或集装箱中的产品或货品的细节,便利工人辨认要处理的产品类型和一定要采纳的预防措施。
-“唛头”是放在货品上的标识字、数字或符号,用于指定收货人、目的地、分量和相关信息,包含物品的巨细、原产国和集装箱中产品的数量等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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